汕头市经济贸易局

汕头市财政局

文 件

 汕经贸〔2006185


 

转发关于申报2006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经贸局、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06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中小企〔20062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通知》精神,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省文件对申报项目坚持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原则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和项目要一视同仁地受理。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审核筛选,择优推荐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区项目由各区经贸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局。市有关单位项目可单独行文上报市经贸局和市财政局。

二、每个区可上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数见所附数量表;综合服务机构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上报数量不限,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三、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应选择2005年以来开工,3年内建成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单位应到市经贸局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

四、建立责任追究处罚制度,严把项目审核关,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项目单位对上报项目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经贸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条件、申报资格等严格把关,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单位的财务数据、纳税和就业情况严格把关,要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对提供复印件的资料要认真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要对上报项目作出承诺,各区经贸局、财政局要在(县级管理部门)承诺函上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领导签名,上报文件签发人为项目责任人。

五、项目申报材料按省局通知的要求一式6份,采用A4规格纸装订,并按要求提供省统一的Excel格式文件的软盘。于84日前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过期概不受理。

六、申报项目的其它事项按省通知执行。

七、相关信息可在省经贸委公众网(www.gdet.gov.cn)、省中小企业服务网(www.gdsme.com.cn)或汕头经贸信息网(www.stjmj.gov.cn)查询和下载相关申报表格。

 

市经贸局乡镇办联系电话:0754-8992021

联系人:魏禾子(技术改造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刘曼如(技术创新项目、综合服务机构项目)

市经贸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992026

联系人:李素娥(人才培训项目)

     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工贸科联系电话:0754-8179716

     联系人:陈悦娜

 

附件:12006年各区可上报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数量表

   2省《关于申报2006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中小企〔200629号)

 

 

汕头市经济贸易局        汕头市财政局

 

〇〇六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专项资金 项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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