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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我省中小企业
信息化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经贸局、信息产业局,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我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单位的通知》(粤中小企〔2006〕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局按省文件的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于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的申报,每个区推荐1个,对其他类别项目由金平区、龙湖区各推荐1个。
请各区县局对有关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并由各区县经贸局和信息产业局联合行文上报。申报材料一式6份及电子文件1份,于10月9日前上报市经贸局。申报书可从省信息产业厅(www.gdiid.gd.gov.cn)、省经贸委公众网(www.gdet.gov.cn)或省中小企业服务网(www.gdsme.com.cn)下载。
市经贸局乡镇办联系人:刘曼如,联系电话:8992021。
市信息产业局联系人:李佳峰,联系电话:8426657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我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单位的通知》
汕头市经贸局
汕头市信息产业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信息化 示范单位 申报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