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 头 市 经 济 贸 易 局
文件
汕经贸〔2006〕276号
转发农业部《乡镇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经贸局:
现将省乡镇企业局转发农业部《乡镇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组织实施,抓好乡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增强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附:转发农业部《乡镇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规范》的通知
汕头市经贸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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