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省经贸委
粤经贸技改〔2006〕723号文的通知
各区县经贸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贸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投资项目管理师认证制度宣传和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经贸技改〔2006〕7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为规范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增强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素质,决定实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该项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的资格。全国首次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定于2007年4月14日-15日。请各区县经贸局、市直有关单位进行宣传,使有关单位(企业、项目)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都能尽快获得这一信息。有关报考事宜请直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www.sdpc.gov.cn)固定资产投资栏目和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查询了解。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投资管理
考试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