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
公告(第1号)的通知
各区县经贸局、有关单位:
现将省乡镇企业局《转发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公告(第1号)的通知》(粤乡企函[2006]13号)转发给你们,今年,经市局推荐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的粮丰牌大米被确认为2006年中国名牌农产品。有效期为2006年10月至2009年9月。
附:转发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公告(第1号)的通知
汕头市经济贸易局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
粤乡企函[2006]]13号
转发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
公告(第1号)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公告》(第1号)转发你们。今年,经农业部授权,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06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的评选工作,按照《2006
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办法》的规定,经我局推荐,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的粮丰牌大米被确认为2006年中国名牌农产品。有效期为2006年10月至2009年9月。
广东省乡镇企业局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抄送: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
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公告
第1号
经农业部授权,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06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工作。
按照《2006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认定范围、程序,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确认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的鹏程牌猪肉等96个产品为2006年中国名牌农产品。有效期为2006年10月至2009年9月。
特此公告
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