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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200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
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经贸局,有关企事业,行业协会:
根据省经贸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200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7]476号)精神,就我市200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安排和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07年汕头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0日至16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
“节能减排,科学发展”。
二、宣传重点
宣传活动要与市政府近期召开的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起来,集中力量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我市重点节能工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表彰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介绍节能典型经验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对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主要活动
(一)、6月6日-7日,市经贸局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汕头日报、汕头特区晚报、汕头都市报等新闻媒体赴华能电厂、万丰电厂、金威啤酒厂、超声集团、华氏纸业、瑞祥太阳能电子有限公司和澄海供电局,对企业实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取得的成效、亮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二)、6月15日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国资委、环保局、文广新局、工会、团市委等部门在广场开展以“节能减排,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一个“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在节能周前后十天,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将播出“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的公益广告。市经贸局在汕头经贸网刊载有关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知识,各职能单位要紧密配合,形式多样的广泛宣传节约能源,减少排放的重要意义。
(四)、市经贸局在汕头日报刊登“节约能源倡议书”。
(五)、举办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知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汕头市6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负责人和节能管理人员。
(六)、印刷节能周宣传画册和宣传标语。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派发,并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
四、组织领导
成立2007年汕头市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国资委、环保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市委组成,统筹协调节能周宣传活动。具体宣传方案由市经贸局牵头组织和实施。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经贸局要积极会同本区县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结束后,请对节能周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市经贸局
。
联系人:市经贸局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陈婕珊
电
话:0754-8992015,传
真:0754-8992039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节能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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