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 头 市 经 济 贸 易 局

 

文件

汕经贸〔2007274


 

 

关于印发蔡宗泽市长在全市能源和节能减排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区县经贸局:

现将蔡宗泽市长《在全市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汕府办字〔200717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讲话精神,进一步指导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减排  讲话  通知

            

汕府办字〔2007〕17号


在全市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蔡 宗 泽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和部署我市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刚才,市经贸局、发改局分别传达了省能源和节能减排会议精神,林挺同志代表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了《节能指标责任书》、《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会议还印发了建设局和华能汕头电厂、汕头金威啤酒厂节能减排书面发言材料。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希望大家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把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推动全市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成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力推进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保护和环境保护,是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近两年来,我市强化领导、出台政策、加强宣传,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开展能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能源工作,积极推进“上大压小”工作,努力缓解我市能源供应紧张的“瓶颈”制约和环境压力。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节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万元GDP能耗从2000年0.77吨标准煤下降到2005年0.69吨标准煤,降幅达10.3%。在省公布的2005年各地级市单位GDP能耗指标公报中,我市万元GDP能耗为0.69吨标准煤,排名居汕尾、深圳、珠海之后,位列全省第四低,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市在节能工作上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对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缺乏足够认识,公众认知和参与程度还不高,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浪费资源现象还相当严重。尽管2005年我市单位GDP能耗比较低,但单位GDP电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省内的深圳、韶关、梅州、惠州、汕尾、中山等地的指标均高出一倍以上;二是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建设用地深度开发不够,集约程度不高,土地闲置、土地污染均十分严重。按2003年户籍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占有建设用地114.5平方米,已逼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人均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121.5平方米/人)。“征而不用”、“圈而不开”、“开而不发”的现象时有发生,土地闲置与工业增长扩大土地需求之间存在很大的矛盾;三是企业层面未能自觉实施节能减排,企业自主进行技术改造、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节能工作意识不强,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未改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也很低(不到30%,国内一些城市都达到了60%,世界较先进国家更是高达80%);四是节能监管机构力量薄弱,各部门还未能形成互动机制,缺乏必要的整合与协调,管理力量不足,工作上相互隔离,效果不尽人意;五是配套法律法规尚未完善,缺乏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产品的能效标识制度不清晰,资源节约激励机制和目标考核制度未建立,行政执法具体问题等法律法规未完善等。
  现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能源和节能减排的重大决策,在我市显得尤为重要。汕头是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城市,人口、资源和环境不协调的问题相当突出。我市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399人,相当于全省的5倍;人均耕地0.16亩,只有全省的三分之一,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0.8亩耕地警戒线;人均淡水资源量400立方米,仅为全省的五分之一;煤炭、石油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人均拥有常规能源储备不足30吨标煤,不到全国人均储量的二十分之一;电力紧缺,电力供应已从2002年以前的缺电力、不缺电量转化为电力、电量双缺局面。另外,我市的燃煤、燃油小火电机组比重较大,其能耗高、污染大,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推进“上大压小”,对促进节能降耗和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以及减少污染排放意义十分重要。
  根据粤东工作会议提出的“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今后五年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以上,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6%以上的目标。同时,市政府已先后与省政府签订了《节能指标责任书》和《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按照责任要求,汕头市在“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必须下降15%以上,年均下降率是3.2%;“十一五”期间我市关停小火电机组为11家发电厂、容量70.5万千瓦。按这个要求测算,“十一五”期间,全市要节约和少用能源约335万吨标准煤,相当于2006年全市耗能总量的68%,任务十分艰巨。同时,我市的小火电机组基本是在“八五”、“九五”时期建设的,在当时对缓解我市电力紧张状况,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运行年限的增加,这些小火电机组能耗高、污染大问题越来越突出,“上大压小”的任务十分艰巨。只有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入手,从原来固定资产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高效益、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的“一高三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总之,加强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保护和环境保护,既是在我市资源缺乏、环境污染压力日益加大的实际情况下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也是转变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达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可持续发展,实现“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各部门、各企业都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下大力气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扎实推进我市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强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列入省节约型社会试点城市为动力,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重点领域节能为重点,实施“节约优先、多元发展、优化结构、环境保护”的能源发展战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化能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形成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从2005年的0.69吨标准煤下降到0.59吨标准煤,比“十五”期末下降15%,年均下降率3.2%;关停小火电机组为11家发电厂、容量70.517万千瓦。这些目标是省下达给我市的硬指标,其中节能指标在全省地级市中倒数第二位,符合我市工业化程度低的实际。我们把这些指标除了下达给各区县政府外,还要进一步强化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责任,在这里要求列入省“双千节能行动”的8家企业“十一五”期间节能24万吨标准煤,市60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72万吨标准煤。按照以上目标要求,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做好能源供应工作。一是把煤炭作为我市的基础能源,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以国内煤资源为主,适当从国外进口煤炭补充。要加强铁路、港口部门的衔接,加强我市港口、航道等煤炭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在潮阳海门港建设我市的煤炭中转、储运基地。二是加强大火电的电源项目建设。加快华能汕头海门电厂一期1、2号机组电站建设步伐,争取第一台机组2008年10月、第二台机组2009年3月投产发电。同时要做好一期3、4号机组千瓦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省尽快核准并开工建设。要加快做好“上大压小、改煤压油”60万千瓦电厂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的准备工作,争取下半年上报国家、省发改委核准并于今年底开工建设。三是加强电网建设,保证输电与配电协调发展。要大力争取省电网公司对我市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快建设我市500千瓦、220千伏、110千伏高压输变电工程,特别是华能汕头海门电厂输变电送出工程、“上大压小、改煤压油”60万千瓦电厂输变电送出工程和南澳110千伏过海电缆输电送出工程,保证电厂建设和配送工程进度一致。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做好电网延伸建设工作。完善全市电网网架,合理配置调峰电源,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快推进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核准条件。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列入规划的电网项目建设,协调解决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等问题。四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充分发挥我市风电资源丰富、风电发展有较好基础的有利条件,把风电产业作为我市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重点,加强风能资源评价和项目规划工作,实现风电资源项目有序规模开发,尽快做强做大我市风电产业。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探索适合我市太阳能发展新路子,稳步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尽快规划建设垃圾发电厂。
 
(二)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要用节约、环保的理念来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以产业结构调整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加快调整工业产业结构。我市工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劳动密集型产业约占83%,而且多数属于粗放经营、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必须依靠外延扩张来扩大生产规模,这种现状迫切需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我们要认真修订、落实《汕头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理念指导和调整工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源消费结构。要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抓紧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出台工业产业发展规划,探索一条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对能源消耗大的工业要通过循环再生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用节能技术、清洁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建立产业退出机制,采取坚决措施淘汰那些能耗高、污染重、效率低的产业和企业。这方面,市发改局、经贸局要加强规划和指导,抓紧编制《汕头市中长期节能专项规划》,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十一五”规划,把实现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低等约束性指标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和任务措施,狠抓落实。二是大力发展服务业。我市商贸历来活跃,目前第三产业占全市GDP中的比重为41.8%,随着工业经济的加速发展,现代流通业配套支撑的力度将更大。目前,我市以满足人们需求和方便群众生活为中心的生活服务业发展很快,但生产服务业相对滞后,比如金融、物流、信息、科技等现代服务业,以及法律、会计、审计、咨询、租赁等专业中介服务业,这些生产服务业就不很发达,发展的潜力很大。我们要加快发展,以提高经济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三是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要加快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型工业园区,对现有工业园区的资源进行整合和二次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产出率,按照生态产业链进行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逐步建立起企业之间、产业之间资源能源互换或转换的供求关系,特别要鼓励发展集中供热工程。
   (三)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就我市的实际看,要着重抓好工业、建筑业两大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工业是我市的耗能大户,抓好工业节能是我市实现节能预期目标的关键。在原确定60家重点能耗工业企业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要重点推进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年用电量超300万千瓦时或用电负荷500千瓦以上的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将这些重点耗能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监管。各区县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负责,加强指导,积极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在工业节能降耗方面,要着力研究、推进集中供热综合利用工程。在工业污染减排方面,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电力工业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完成关停小火电机组任务。第一,要研究做好关停燃煤、燃油小机组工作。从现在起,被省列入“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年关停的燃煤、燃油小机组,都要尽快关停。对在役的热电联产机组,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也要关停。第二,要严格控制新上小火电机组。在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同时,绝不能再上该类机组。对内、外资电源都要加强控制,把好电源项目上报核准关。要根据国家规定,提高火电机组准入门槛,不再上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原则上不建20万千瓦以下抽凝式热电联产机组。第三,要严格按大型、高效、清洁的标准建设新机组。按照电力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坚持“上大压小”,保证我市电力供应建设适度超前。今后新上火电项目,都要尽可能采用60万千瓦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装置。关于建筑节能问题,建设局已经有很好的意见,这里,我强调一点,就是要严格实行节能设计标准,认真执行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和我市建设工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积极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新建民用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广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技术。
 
 (四)抓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一方面,要鼓励支持企业节能减排技术的自主创新。要将节能减排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科技开发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研发制造节能、节水、节材、低耗、减排、环保型装备,大力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和自主创新。省每年都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进行招投标,对凡是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倾斜。我市要积极鼓励、支持有关企业参与省的招投标,争取获得省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广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推广节能减排的技术、设备、工艺、材料,有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减排专项工程,推动我市节能减排。
 
 (五)抓好节能减排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一是要制订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加快编制《汕头市节能中长期规划》和《汕头市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目前,省正在修订《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很快就将出台《广东省能源利用监察管理办法》,我市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二是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按照省的要求,从2007年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我们要确保这一制度的实施。三是加强电力用电管理。要加强电力需求的预测、分析,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实现电力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四是要建立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制度。各级政府要充实必要人员和经费,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完善能源统计体系,认真做好能源统计基础工作,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严肃性。建立市能源消耗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减排主要指标,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要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这些重点耗能企业实现预期节能减排目标。依据国家、省的节能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坚决查处、曝光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六是要狠抓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要治理大气污染,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督促落实火力发电厂安装烟气脱硫装置,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
  加强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面广,涉及的部门多,是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是要落实责任,通力合作。按照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把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头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林梃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市经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做好行业节能减排管理、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和行业统计等工作,为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服务。节能减排目标属约束性指标,要把实现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要考核指标。我们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问责制,市经贸局、发改局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具体的考核实施办法。
  
二是加强能源发展规划和建设协调。要坚持适度超前、统筹规划全市能源产业发展的方针,保证我市能源设施建设有序、良好发展。对列入规划的项目,各地、各部门要对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积极支持。各地要在市能源规划的总体框架下,做好能源发展规划工作,注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保总体规划相协调、衔接,保证能源项目选址、用地落实,促进能源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服务,争取更多的项目获得上级的资金支持。要加大政府投入,发挥政府资金杠杆调节作用。市财政要设立节能减排工作专项资金,支持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重点行业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以及节能管理的能力建设等,保证节能减排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条件的区县,也要参照市的做法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投入。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能源与节能减排是事关全社会的大事,必须动员全社会参与。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我市的能源形势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计量、统计、规划、能源岗位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能源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节能减排工作水平。下半年,要抓住全国开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主题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广泛而深入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使节能成为每个公民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
  同志们,做好能源和节能减排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我市今年和“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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