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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局关于2007年开展纪律教育
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系统内各单位、局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关于2007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汕市办〔2007〕8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省纪委关于2007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市纪委第二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结合经贸系统的实际,现就我局今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时分层次抓好公务员队伍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学习,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思想动力和政治保障,进一步促进经贸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汕头作出积极贡献。
二、学习内容和活动安排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要学习内容: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反腐倡廉重要论述;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及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省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及张德江、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市第九次党代会报告;市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及黄志光、孙光辉同志在市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实施纲要》和《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及《汕头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
根据中央、省和市纪委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将重点抓好“七个一”活动。一是组织学习一套书籍。学习省纪委编写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07年版)》、《学习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二是组织观看一组反腐倡廉教育片。放映省摄制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底线失守的代价》、《贪途末路》、《廉洁治家警示录》等,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请局党委书记林建新同志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四是到十百千联系点开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五是在汕头经贸信息网开办“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栏,利用网络平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六是在活动中结合开展保密教育活动。七是各支部举行一场专题学习讨论会。
根据实际,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相对集中时间组织学习教育活动,保证有5至7天的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的落实。
三、教育对象和内容
教育对象是全系统的党员、干部,重点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各单位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一)对党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结合“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优良作风教育。
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根本要求,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奋斗光荣传统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力求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扎实解决好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对公务员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
把法纪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加强岗位勤政廉政培训,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当前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重点,结合我市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从政行为,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切实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
这次教育活动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为加强领导,局成立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建新同志担任,成员由副局长朱乔德同志和局纪委书记黄秋旋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秋旋同志兼任主任,具体工作由局纪委监察室负责。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活动,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参加教育活动,以确保教育学习月活动扎实进行。
局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本系统教育学习情况的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好教育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教育学习,又要妥善安排好日常工作,做到以教育学习促工作,以工作的成效检验教育学习的效果。各单位的活动情况,须于8月底前书面报局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纪委监察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纪律 教育学习月△
2007年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