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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
总结及考核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意见》(汕府〔2005〕7号)和《汕头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汕经贸[2005]355号)的要求,为加强对2006年认定的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的管理,了解掌握重点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市经贸局将于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座谈会,交流我市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6家已认定的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真总结自认定以来的经营和发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企业的发展规划措施和对装备制造业的建议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
二、填报《汕头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年审表》(附件)。
三、书面材料和《年审表》一式一份,于3月20日前送市经贸局技术创新与质量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8992014
传真:8992039
电子邮箱:jmjzkst@126.com
附件:《汕头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年审表》
汕头市经贸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