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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我省印染行业发展状况
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经贸局、环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关于开展我省印染行业发展状况调研的通知》(粤经贸工业〔2008〕3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经贸局、环保局负责将调查问卷(省文件的附件2-4)发放给辖区内相关企业,组织填写并回收问卷。
二、各区经贸局要认真按照调研提纲(省文件的附件1)的要求,做好印染行业情况摸查工作,完成调研摸查情况报告并填写印染产业链调查表(省文件的附件5)。
三、各区环保局摸清本辖区内印染企业污染物排放有关情况,收集相关环境质量数据和资料,填写印染行业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调查表(省文件的附件6)。
请按上述要求认真落实完成,并于6月25日前将本辖区印染行业摸查情况报告、收回的问卷和调查表及其电子文档等分别报送市经贸局产业科和市环保局规划科。
市经贸局联系人:郑子美,联系电话:88992009,传真:88992039,电子邮箱gyk@stjmj.gov.cn。
市环保局联系人:肖映辉,联系电话:88237827(传真),电子邮箱:x—sthb.@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我省印染业发展状况调研的通知(粤经贸工业〔2008〕355号)
汕头市经贸局
汕头市环保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印染行业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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