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 头 市 经 济 贸 易 局

汕  头  市   财   政   局

 

文件

汕经贸〔2008284


 

关于申报2008年广东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

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县经贸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广东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粤经贸创新[2008]417,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及以下具体要求,组织产业技术创新、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体系、山区及东西两翼、以奖代补等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有关申报资料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填报,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同时用广东省产业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资金申报管理系统制作数据盘(一式二份,标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文件及具体要求、资料格式可登录广东省经贸网查询(http//www.gdet.gov.cn/的“技术创新”栏目中下载)。

二、各区项目由所在地经贸局(经发局)、财政局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直单位直接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南澳县项目由县经贸局、财政局直接报省同时抄送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备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各一式二份)。

三、所有申报材料于630日前送市经贸局、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

市经贸局技术创新与质量科  陈卿  88992014,传真:88992039

E-mail:jmjzkst@163.com

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工贸科    陈悦娜 88179717,传真:88179720

 

 

 

           汕头市经贸局             汕头市财政局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技术  项目  资金  通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