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 头 市 经 济 贸 易 局

 

文件

汕经贸纪〔200801


 

 

市经贸局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

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汕市办〔20081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省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结合经贸系统的实际,现就我局今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党的思想建设。分层次抓好党员队伍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依法执政、廉洁从政的观念,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营造“风清气顺,干事创业”的环境,为实现汕头全面振兴和崛起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学习内容和活动安排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要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汪洋同志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黄志光同志在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孙光辉同志在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为基本教材,着重学习以下内容: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科学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作风扎实、纪律严明、步调一致,发挥超常规的战斗力,切实保证政令畅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纪律教育学习月始终,做到真学、真信、真用。全面系统地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增强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破解发展难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信心,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抵制和反对各种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言论和行为。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解放思想,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克服自满情绪和狭隘视野,摒弃“见物不见人"的发展观,增强忧患意识,树立世界眼光,坚持以人为本,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要不断探索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主动把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方针、政策、举措、制度、法规。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对待权力,切实改进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反对铺张浪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及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根据中央、省和市纪委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将重点抓好“七个一”活动。一是举办一场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会;二是组织学习一套书籍。学习省纪委编写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08)》、《党的十七大反腐倡廉精神学习问答》等;三是组织观看一组反腐倡廉教育片。放映省摄制的《怀德之治》、《高山降龙》、《镜鉴》、《人生的败笔》、《用金钱堆砌的坟墓》等电教片;四是各支部到“双联共建”联系点开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推进基层廉政文化建设;五是在汕头经贸信息网开办“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栏,利用网络平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六是各支部举行一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效能”专题学习讨论会;七是在活动中结合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三、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

教育对象是全系统的党员、干部,重点是各单位领导干部。各单位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根据实际,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各单位要相对集中时间组织学习教育活动,保证有57天的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的落实。

四、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

这次教育活动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为加强领导,局成立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局党委书记林建新同志担任,成员由副局长朱乔德、林明龙、宋钢领同志和局纪委书记黄秋旋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秋旋同志兼任主任,具体工作由局纪委监察室负责。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活动,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参加教育活动,以确保教育学习月活动扎实进行。

局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本系统教育学习情况的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好教育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教育学习,又要妥善安排好日常工作,做到以教育学习促工作,以工作的成效检验教育学习的效果。各单位的活动情况,须于8月底前书面报局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纪委监察室)。

 

 

                          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纪律  教育学习月△  2008  意见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