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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奶制品加工企业检查和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贸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贸委的特急件《关于开展奶制品加工企业检查和整顿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发电[2008]236号)的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经贸局要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奶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大检查,通过查漏补缺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奶制品行业的生产和经营。有关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问题分析、取得的成效、措施建议、企业三聚氰胺使用情况调查表)和联络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9月27日前上报市经贸局产业科。
二、各区县经贸局要加强对奶制品生产形势的监控和分析,建立企业月产销信息情况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情况(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产量、销量等),于9月27日前上报九月份(8月25日至9月25日)的产销情况。今后每月3日前上月产销情况。
三、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从原料收购、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等环节逐一排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提高奶制品质量和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健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附:省经贸委《关于开展奶制品加工企业检查和整顿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8]236号)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市经贸局产业科联系人:郑子美,电话:88992009,传真:88992039)
主题词:乳制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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