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贸讯息》正文

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获省认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经贸委于721日以《关于认定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函》(粤经贸函[2008]1153号)认定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批准潮南产业转移园规划面积410.67公顷,首期开发面积77.33公顷,重点发展电子电信、服装等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严禁引入电镀、制革、印染、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

    此前,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已获省政府预拨30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该园首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约1亿元,已于630日上午在潮南区井都镇双山村开工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进园一路、成园路、纬二路、园东一路、园东二路、经一路、陈沙公路延伸进园路段,以及井都水厂至首期工业园的供水管网工程。目前,潮南区克服连续雨天,造成地下水位居高不下的困难,积极采取措施施工,已完成路面占地树木的砍挖,路基地表清障800米,开挖排水沟1000多米,开挖土方8000多立方米;完成自来水的放线和架设施工用的变压器工作,全力争取产业转移工业园早日建成,确保10月底实现通水通电和进园一路顺利通车,成为全市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力促广东省首届粤东侨博会期间企业进场建设。

 

 

 

 

 来源经贸局产业科

 2008-7-25